確定被檢電子天平的準確度級別,是做好檢定電子天平的前提。業內人士都知道要確定電子天平準確度級別,兩個技術參數(檢定分度值 e、最大稱量 Max)必不可少,按照常規可由電子天平 標牌上獲悉。但目前大多數電子天平的標牌上所標記的信息量較少,一般僅有型號、最大稱量、可 讀性(實際分度值)、出廠編號,根本沒有達到規程規定的 12 個必備的標記要求,特別是沒有標明 檢定分度值,使之一時難以確定其準確度級別。
又因 JJG1036-2008《電子天平》檢定規程在計量性能要求,主要技術指標等方面也采用了國際 建議 R76 非自動衡器中的相關內容。于是形成電子天平規程完全包容了非自動衡器的所有準確度等 級的狀況,尤其是 JJG1036-2008《電子天平》5.2“檢定分度值 e 由生產廠根據表 1 的要求選定”,這 樣國內一些衡器廠家鉆規程空子,做的產品介紹時夸大其辭,一味的迎合用戶的心理,把實際分度 值取得很小,且取 e=d。將本應該屬于Ⅲ級秤的產品改變成Ⅱ級電子天平推向市場。
由于此舉并不 違規,我們不便強行否定抵制,不給予檢定,但給確定電子天平準確度等級增加了麻煩,往往都建 議用戶降級使用。 眾所周知,在最大秤量 Max 明確的前提下,對于計量檢定人員來講,確定電子天平的檢定分 度值 e 非常關鍵,此時檢定分度值 e 是用來評定電子天平準確度級別以及最大允許誤差的唯一依據。 雖有 d≤e≤10d 的規定,但我們認為對于電子天平來講,安全可靠起見,還是取 e=10d 為妥(I 級電 子天平除外)。 取 e=10d,能有效杜絕Ⅲ級秤的產品改變成Ⅱ級電子天平的現象的產生。 取 e=10d,就不需用 0.1e 添加載荷(△L)的閃變點法,對電子天平的示值進行化整誤差的修 正了,直接讀取示值即可,提高了檢定工作的效率。